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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宮內避孕器裝置及結紮補助對象:
- 智障:本人、配偶及其子女患有智障者。
- 精神病:本人、配偶及其子女患有精神疾病者。
- 特殊個案包括:
- 有礙優生疾病:本人、配偶或其子女患有礙優生疾病,經由專科醫師或優
生保健醫師診斷確為有礙優生之疾病者。
- 視障、聽障、語障:本人、配偶其子女患有盲、聾、啞等,重度或極重度
視、聽或語言障礙者(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
- 其他身心障礙:限本人或配偶(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患有重
度或極重度其他身心障礙(如肢障等)。
- 列案收人戶:限戶內成員(需有社政單位證明文件)。
- 補助優先次序:經費不足時,以智障、精神病、有礙優生疾病為優先。
- 實施期間: 自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至九十一年十二月底止。
- 須檢附之證明文件應為下列各項之一:
- 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影印本。
- 重大傷病免自行負擔證明卡影印本(其疾病屬有礙優生者)。
- 社政單位所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有關之影印本。
-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並必須同時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施行結紮手術之同
意書。
- 特定檢查(如產檢或新生兒篩檢)結果記錄或報告影本,其內容足資證明罹患有
礙優疾病狀況者。
- 以上各項證明文件之影本必要時應由衛生所有關人員簽章證明其與正本無異。
- 助費支給標準:
- 子宮內避孕裝置每案最高補助1,000元,按實際裝置子宮入避孕之費用申領之,
但最高補助以不超過1,000元為限,且不得另向個案收費。
- 女性結紮每案最高補助10,000元,按實際辦理女性結紮手術之費用申領之,但
最高補助以不超過10,000元為限,且不得另向個案收費。
- 男性結紮每案最高補助2,500元,按實際辦理男性結紮手術之費用申領之,但最
高補助以不超過2,500元為限,且不得另向個案收費。
- 補助單請向各地衛生所公共衛生護士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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